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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区属各学校:
2013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帮助困难群众度过难关、安度佳节,区党委、管委会决定,在我区范围内开展一次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捐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捐款范围
管委会各直属单位,市派驻机构、区属中小学校全体干部职工。
二、捐助时间
捐款活动从2012年12月31日开始,至2013年1月5日结束。所捐资金在2013年2月10日前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三、捐助原则
捐款活动要坚持量力而行、自觉自愿的原则,不搞硬性摊派,在发动干部职工捐款的同时,单位集体也可以捐款。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捐助,作出表率。对于那些本身就比较困难的干部职工,不要求他们捐款。
四、具体标准和办法
按照我区以往惯例,捐款标准为领导班子成员每人200元,科级干部每人1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50元。各单位的捐款由区人事劳动局统一接收,接受的捐款原则上用于救助我区以困难职工为主的困难群众。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此次捐款活动的意义,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强领导,积极动员干部职工踊跃捐赠,保证捐款活动的顺利开展。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