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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为困难群众捐款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2-12-31 来源:

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区属各学校:

2013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帮助困难群众度过难关、安度佳节,区党委、管委会决定,在我区范围内开展一次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捐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捐款范围

管委会各直属单位,市派驻机构、区属中小学校全体干部职工。

二、捐助时间

捐款活动从20121231日开始,至201315日结束。所捐资金在2013210日前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三、捐助原则

捐款活动要坚持量力而行、自觉自愿的原则,不搞硬性摊派,在发动干部职工捐款的同时,单位集体也可以捐款。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捐助,作出表率。对于那些本身就比较困难的干部职工,不要求他们捐款。

四、具体标准和办法

按照我区以往惯例,捐款标准为领导班子成员每人200元,科级干部每人1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50元。各单位的捐款由区人事劳动局统一接收,接受的捐款原则上用于救助我区以困难职工为主的困难群众。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此次捐款活动的意义,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强领导,积极动员干部职工踊跃捐赠,保证捐款活动的顺利开展。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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