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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新乡工业园区管委会土地储备中心的通知

时间:2013-05-28 来源:

园区各单位、企业、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用地保障,避免因用地报批周期过长而影响项目落地,依据市国土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新乡支行联合转发的《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77号)文件精神,经园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征得市国土资源局同意,成立新乡工业园区管委会土地储备中心。中心设在园区国土分局,实行一套人员两个牌子的工作机制,不增加人员编制。

职责:负责园区土地收购、储备、出让前期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新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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