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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5-28 来源:

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新安委〔201314

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新乡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新乡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豫安委办〔201321号通知要求,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国第1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发展,特制定新乡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局、广电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主办。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协办。成立由市政府安委会领导、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的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及有关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活动时间

201361630日。

五、活动方式和主要内容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单位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和通知,召开协调会,全面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531日组织收听收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份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1.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3日-9日)。各县(市)、区组织动员辖区内各类企业,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观看各类主题宣传片、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

2.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9日)。69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全市范围内都要集中组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市政府主要领导将在媒体上发表关于安全生产的署名文章;各县(市)、区和市相关行业部门要在人员较多的地方设立主会场,统一集中组织,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免费发放宣传手册、资料,提供咨询服务;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

3.安全文化周活动(61016日)。各县(市)、区和企业组织开展基层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活动,推出“安全生产月”主题及相关安全展板、公益广告等优秀安全生产宣教产品。根据实际组织各类文艺演出、法制教育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17-23日)。各县(市)、区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5.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摄影比赛和书画展活动。各县(市)、区将知识竞赛、摄影比赛和书画展作为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群众参加“打非治违”知识竞赛、“以人为本、聚焦安全”摄影比赛和书画展。对活动中表现出的优秀摄影和书画作品统一报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推荐参加全国摄影展和书画展。

6.行业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公通字〔201120号)等要求,强化道路和消防安全宣传;宣传部门指导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六、活动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活动期间,全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在所在地社区、学校、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和主要道路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横幅,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在城市公交车上张贴宣传标语,向公众发送安全公益短信,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向社会公布和宣传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

(三)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内容,深入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如隐患排查周、安全培训周、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周、职业卫生宣传周、中小企业宣传促进周等,面向基层单位开展宣讲报告、展览、研讨交流、歌咏比赛、文艺演出、影视放映等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宣传活动。

(四)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分别于529日和72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魏晓勇   联系电话:13017548089

电子邮箱:xxajx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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