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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教用品征订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5-22 来源:

 

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宣教用品征订工作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为切实组织开展和宣传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现将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教用品征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对预防事故的积极有效作用,进一步明确宣传教育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对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并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的一项重点工作,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二、认真组织征订。组织安全生产宣教用品征订,是今年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工作,也是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和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举措。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专项经费,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宣教用品的征订工作,并指导所属单位根据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专用宣教用品订购目录选购。

各单位及企业要在正门悬挂宣传横幅,在厂区内、生产车间、重要位置及易发事故场所张贴安全标语、安全旗和安全知识宣传挂图等,在各作业点、危险点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牌和安全提示标语;各主要建筑工地要悬挂宣传横幅、彩旗及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挂图等;各学校校门前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栏内张贴安全知识宣传挂图、壁报等,进一步烘托活动氛围、增强活动效果。

三、做好统计汇总。“安全生产月”活动宣教用品的征订工作,按照务实、必需的原则,采取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事业单位分别汇总,区安委办统一扎口征订的方式(学校、行政村由社会事业局统一征订)。请各单位落实专人,将所征订宣教用品的商品编号、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如实填写,注明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并将宣教用品征订单(加盖单位公章)和订购款于528日前报区安委办,过期不再受理,请自行与省宣教中心联系。

联系人:高环      联系电话(传真):0373-3686298

电子信箱:gyyqajj163.com

 

附件12014年安全生产宣教用品征订单

22014年“安全生产月”宣教用品征订目录

 

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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