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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乡经开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8-29 来源:

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717日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为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区安委会制定了《新乡经开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新乡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8月26

 

 

 

 

 

 

 

 

新乡经开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717日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为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六打六治”为主要内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打击、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照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执法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区安全生产秩序,大幅减少非法违法导致的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区安委会统筹安排部署“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张彬魁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张强任副组长,区安监局、公安分局、经发局、建设局、工商分局、商务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负责协调推进专项行动。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8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份)

1、各负有专项行动任务的部门和社会事业局要成立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负有专项行动任务的部门和社会事业局要切实摸清辖区或行业领域内企业数量、重点企业分布情况,并建档备查。

3、各负有专项行动任务的部门和社会事业局要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4、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实现全覆盖,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六类行为的,要立即自行整改,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集中打击整治,重点检查督促阶段(9月—11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六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开展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逐一进行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六类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单位实施暗访暗查,暗访暗查比例不低于20%,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3、成立综合督查组和专项检查组开展督查检查。区安委会成立综合督查组,对辖区督查全覆盖。各负有专项行动任务的部门和社会事业局要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所辖行业领域和辖区内重点企业检查全覆盖。

(三)巩固深化,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负有专项行动任务的部门和社会事业局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完善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主要内容及职责分工

1、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此项工作不涉及我区。

2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牵头单位:城镇燃气管网由建设局负责

相关责任单位:公安分局、规划分局、商务局、安监局

3、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社会事业局

4、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责任单位:建设局、社会事业局

5、打击客车(水上交通)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社会事业局

6、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社会事业局

公安部门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工商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各负有专项行动任务的部门和社会事业局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安委办的要求,深刻吸取台湾高雄“7·31”石化气爆事故和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力量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的管道隐患,加强对工矿企业特别是金属抛光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完善作业现场通风、除尘、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设备,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违规作业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区安委会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负有专项行动任务的部门和社会事业局要把开展“六打六治”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各负有专项行动任务的部门和社会事业局要将行动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于831日前报区专项行动办公室备案。

(二)落实责任分工,密切协调配合

各负有专项行动任务的部门和社会事业局要严格按照明确的工作重点内容与分工开展工作,切实履行所属行业(领域)检查督查工作的牵头揽总和统筹协调职责,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认真扎实推进;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确保实现预期工作目标。要深入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发挥隐患排查、举报奖励制度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

(三)深入督查检查,强化隐患治理

专项行动期间,区专项行动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重点督查,每月至少开展2次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督查、检查、自查、复查都要有检查记录及相关文书。要创新检查方式,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跟踪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暗查。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科研院所等技术支撑单位的作用,组织开展专家互检互查、专家会诊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分级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从严查处事故,保持高压态势

对排查出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将治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强化教育和震慑。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领域和地区,逐级开展约谈警示。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一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行业主管部门和辖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辖区负责人、行业主管部门刑事责任。

(五)严格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报送

1、信息报告制度

各负有专项行动任务的部门和社会事业局每周至少报送1条工作信息(典型案例),主要反映“六打六治”行动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等信息,信息要注重用数据和实例。20141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材料。主要包括开展专项行动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2、统计制度

各负有专项行动任务的部门和社会事业局要认真统计专项行动期间督查检查次数、查处的非法违法行为、排查发现的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以及实施处罚等情况,每周五15时前向区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进度表(另行下发),各项统计数据均要有支撑材料。

3、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

各负有专项行动任务的部门和社会事业局要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并将具体情况报区专项行动办公室。

4、“黑名单”制度

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六)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各负有专项行动任务的部门和社会事业局要定期分析研究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六打六治”专项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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