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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机关党委的通知

时间:2014-09-30 来源:

 

区各单位、企业、行政村:

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根据《中共新乡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工作的意见》(新发〔201210号),经区党委批准,决定成立机关党委,现将机关党委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记:陶建新

副书记:李会勇

  员:侯海涛  姬常斌      陈淑文  赵祖林

孙纪涛  浮攀峰

经区党委研究同意,机关党委下设六个党支部,各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投票选举,现将各党支部及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第一支部办公室、督查室、政策法规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团委、政协联络处支部),支部书记:侯海涛,委员:张舟、余健。

第二支部(党群工作办公室、人事劳动局、人大联络处、城管局支部),支部书记:张燕,委员:卫娟、高进。

第三支部(纪委监察室、经济发展局、安监局支部),支部书记:姬常斌,委员:贾挺杰、刘乃金。

第四支部(财政局、项目服务局、新城公司支部),支部书记:赵祖林,委员:杨君、张伟。

第五支部(土地局、建设局、水务办、东兴公司支部),支部书记:孙纪涛,委员:王辉、缑萌萌。

第六支部(商务局、社会事业局、信访办、卫计委支部),支部书记:陈淑文,委员:席继云、常松江。

机关各支部要在区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意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机关党的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中共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   

                     201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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