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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政府安委办《关于加强特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通知

时间:2014-12-08 来源:

 

 

新经开安委办〔201421

 

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做好我区冬季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不突破市定目标,现将《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特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新安委办〔20146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冬季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冬季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时期,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事故预防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细化分工、落实责任,防止岁末年初受工期和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影响,出现“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或超速、超员、超载)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做好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关键节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三、严格值班、应急和报告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安全值班制度,保证值、带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质储备,公安、消防、安监、交通等部门应急分队和各专业应急救援队要全时在位,保证一有情况,立即出动。对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故或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程序上报,做好应急救援,妥善处置。

岁末年初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年终考核等工作相继展开,任务重、头绪多,各项工作牵扯精力较大,要防止出现疲惫心理而导致工作松懈,放松安全监管,发生安全事故。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办

2014123


 

 

 

 

 

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新安委办〔201467

 

 

 


 

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特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防范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当前已进入冬季,雨雪、冰冻、雾霾等季节性灾害天气增多,加之岁末年初,各项工作进入突击、收尾阶段,赶工期、赶进度,“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或超速、超员、超载)现象增多,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此,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安委办相继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要求。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特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的通报(安委办警示通报〔20142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特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的通报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444)转发你们,同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   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特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加之防范措施不到位,从而导致事故发生。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特殊时段事故多发的原因和特点,充分利用报纸、电台、广播和移动通信等媒体,有针对性的加强特殊时段事故防范安全教育,广泛宣传雨雪冰冻,大风雾霾等极端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防范知识,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常识。尤其是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广泛宣传“三违”、“三超”对安全生产的极端危害性,切实增强公众学法用法守法的主动性,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意识。

二、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防范。一是重点做好商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和城市棚户区、老城区居民生活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社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二是以客运班车、大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城市渣土车为重点,重点查处“三违”、“三超”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路段和雨雪、大雾天气的安全防范。三是以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为重点,加大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油气管线、特种设备、易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安全防范。

三、   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六打六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特殊时段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采用“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地区隐患突出地区或单位的暗查暗访,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严防事故发生。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特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的通报》的通知

 

20141128

 

 

 

 

 

 

 

 

 

 

 

 

 

 

 

 

 

 

 

 

 

 

 

 

 

 

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1128日印发

  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特殊时段

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的通报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节假日、夜间、周末、冬季以及岁末年初等(以下简称特殊时段)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为切实做好特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特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的通报(安委办警示通报〔201426号),现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特殊时段事故易发多发的原因很多,既有冬季雨雪冰冻、大风雾霾季节性灾害天气的影响,也有节假日和周末亲友团聚、人流车流剧增的客观原因;既有节假日和夜间人们身心兴奋或疲劳、精力不易集中的生理和心理因素,也有安全管理松懈、监管不到位的管理原因;更有岁末年初受工期和各项生产经营建设目标任务的影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或超速、超员、超载)等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特殊时段事故多发的原因和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和知识教育。要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力度,广泛宣传“三违”、“三超”对安全生产的极端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主动性;要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雨雪冰冻、大风雾霾等极端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防范知识,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切实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冬季和地区、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油气管道、民爆器材、特种设备、涉氨、易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杜绝“三超”和“三违”,严格落实“六防”(防爆、防冻、防火、防泄漏、防碰撞、防坍塌)措施和夜间行车、夜间作业规定,完善应急预案等为重点内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要深刻吸取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和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车辆技术状况的安全排查,确保车辆车况良好;加强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隧道、桥梁、隧道群、路面积水、团雾易发地段等事故多发路段巡检管控力度,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线、防撞护栏、紧急避险车道、路况实时监控等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及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管监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节假日、夜间以及岁末年初等特殊时段的安全监管监察,严厉打击“三超”、“三违”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完善特殊时段安全生产监察督查机制,采用“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加大对事故多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地区或单位的暗查暗访、夜查夜访力度,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管理松懈、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长期存在而未按期整改到位、非法违规组织生产的,要坚决予以严肃查处,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严防事故发生。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特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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