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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开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新乡经开区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4-12-26 来源:

 

区安委会有关单位、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市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要求,结合经开区实际,经研究,现将《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办

                          2014年12月22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全面建设“千亿园区”、“和谐园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进一步夯实基层管理基础,增强安全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经开区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考核目标

按照市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要求及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要求进行考核,确保事故起数、事故伤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实现“零增长”,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安全目标管理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经开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分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各级分管安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专兼职安全员为具体责任人,明确各自的责任和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保证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及经开区的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要求,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计划。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全员的安全素质。

5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岗位自查、班级日查、车间(分厂、区队)周查、单位月查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6、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订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重特大事故防御能力。

7、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本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每年初根据市政府下达经开区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指标及任务,管委会与考核对象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对主要考核指标和内容进行明确,主要有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监管、外包工程监管、应急管理等。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单位自查、安委会成员单位推荐和安委会联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考核期限为每年的111231,考核时间为次年的1月份。

2、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和部门初评。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首先进行自查,填写自查表(见附件1)。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区经发局、建设局、安监局、公安分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消防大队等安委会7个成员单位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考评细则,对各分管行业(领域)2014年度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初评,每个成员单位报送2个评选推荐单位,填写《2014年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推荐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并附电子版。报送推荐单位时间为20141230前,地点为区安委办。

3、安委会联合考核。由经开区安委会组织联合考核组,考核组成员由经发局、建设局、安监局、公安分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消防大队组成。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评阅打分的程序进行。考核组每个成员对推荐生产经营单位指标完成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区安委办综合收集汇总后确定最后得分。由考核时间为201515123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是经开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统筹安排,积极配合。为进一步加强考核工作领导,确保考核的顺利实施,成立经开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经开区安委会副主任张彬魁同志任组长,区经发局、建设局、安监局、公安分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消防大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二)严格纪律,注重效果。考核组要轻车简从,自觉做到清正廉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公平公正;坚持考核和检查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三)加强管理,严格考核。目标考核是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手段,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考核得分前8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安全生产负责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对2014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各类评先评优。

六、本办法由经开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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