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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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单位、各派驻机构、企业、行政村:
为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运作,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规范运营、保值增值,经研究,成立经开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三)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
(五)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六)按照有关规定和出资人职责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标准等工作。
(十)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该办公室和财政局合署办公,人员由财政局内部调剂。
特此通知。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