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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时间:2015-01-08 来源:

 

区属各单位、各派驻机构、企业、行政村:

为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运作,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规范运营、保值增值,经研究,成立经开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三)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

(五)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六)按照有关规定和出资人职责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标准等工作。

(十)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该办公室和财政局合署办公,人员由财政局内部调剂。

特此通知。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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