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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单位: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20日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长垣县皇冠KTV歌舞厅重大火灾事故以及近期其他地区相继发生的农村自建房坍塌、私自生产烟花爆竹导致发生爆炸等事故教训,落实省政府“平安1号”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发现、整改并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收好尾,为明年起好步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领导,经开区成立以管委会副主任孙彪为组长,副调研员张彬魁为副组长,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
社会事业局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抽调精干力量参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建检查组时,要有专业人员参加,确保取得实效。
三、大排查、大整治主要内容和职责分工
针对冬春季节特点和重要时段要求,依据《新乡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新政文〔2014〕57号),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突出消防、城镇各类管网、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经开区党委、管委会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进行统一领导。社会事业局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原则,做到动员部署到位,方案制定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一)公安消防部门牵头负责严查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九小”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等重点场所;认真落实省政府“平安1号”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歌舞厅、KTV、影剧院、夜总会、电子游艺、酒吧、网吧、桑拿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抓好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国家、省“两会”等时间节点消防安全;广泛宣传培训社会单位负责人、在校师生、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人员、城乡居民五类人员。指导、督促村(居)委会和社区加强对城市棚户区、城乡接合部农村(社区)冬春季节用电、取暖等安全防范。
(二)公安分局牵头负责以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为契机,结合冬春季节特点,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违法超车、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报废和非法拼(组)装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校车、客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对民用爆炸物品,特别是库存、库区设施、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开展隐患大排查。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爆物品等违法行为。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安全监管。
(三)建设局牵头开展建筑施工、地下限制性空间作业、旧城拆迁、高层建筑的深基坑施工、边施工边使用的市政工程、城区燃气管网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负责城镇燃气管网、热力管道、自来水管道、公(游)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宾馆、饭店燃气管网安全隐患,防止燃气管网泄漏、热力管道爆裂事故发生。督促社会事业局牵头,将村民自建房屋纳入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村民自建房屋安全监管。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突出乡村道路和省道等危险路段。
(四)安监局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储存、批发、经营单位安全隐患。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和受限空间作业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加强“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安全防范。加大烟花爆竹储存、批发、经营环节的检查力度,做到全覆盖。
(五)质监分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检查。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罐装液化气充装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六)社会事业局牵头负责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寺庙、教堂,学校、幼儿园,森林,残疾人活动场所,公共体育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七)经发局负责工业企业隐患排查整治。
(八)商务局负责商场、商务企业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九)卫计委负责开展医院、社区医疗机构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十)房管分局要加强房屋中介、租赁房屋安全排查整治。
工商、城管、规划、供电等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组织,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督促做好安全防范。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2014年12月20日开始,到2015年3月底结束,分四步进行: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纠。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排查重点,针对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隐患,认真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大排查、大整治具体措施。结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豫发〔2014〕23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文〔2014〕57号),搞好层层发动、动员,提高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生产经营单位是这次大排查、大整治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有关单位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全覆盖。
(二)严格执法,集中整治。各部门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采取交叉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夜间检查等方式,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检查。一要纵横到边。要采取拉网式的办法,做到纵横到边、不留死角。二是建立实名制台帐。谁检查谁负责,层层建立实名制的排查整治台帐。三是对排查出的隐患,根据隐患轻重缓急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予以处罚,对特别严重又没有在规定期限整改的,一律关停。
(三)挂牌督办,跟踪问效。公安消防部门排查出的前10个安全隐患由负责抓消防工作的管委会分管领导负责挂牌督办;其它安全生产领域排查出来的前10大安全隐患由负责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管委会分管领导挂牌督办。
所有隐患都要建立实名制台账,明确包案领导、整改时限、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对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均要报市政府安委会备案,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每周进行通报,督促整改。不整改,绝不销案。同时,市政府安委会将派出督导组对我区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评价、查找提高。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于2015年4月1日前将开展情况书面报送经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开区将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是经开区党委、管委会贯彻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做出的重要决策。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搞好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效的措施,将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隐患排查出来治理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安全发展。
(二)加强宣传,形成声势。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及从业人员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邮箱等方式,进一步畅通专项行动的社会和舆论监督渠道,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事故隐患。
(三)严肃纪律,严格问责。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事前问责。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组织不力、督导不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治到位的;应当实施停产停业整顿和关闭措施,而不依法实施的;特别是集中排查整治过程中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履职约谈、诫勉约谈或者给予党政纪处分。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走过场,或对排查出的隐患拒不整改和阻挠、干涉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企业及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顶格”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按上限“顶格”处罚。
(四)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牵头部门,每月月底前向经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经开区对活动开展情况将定期通报。2015年1月15日前,经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将前两大隐患挂牌督办台帐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电话(传真):3686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