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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樊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樊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15年4月9日—4月23日。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概要: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樊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建设地点位于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项目选址位置纬七路以南、大沙河以西、检察院以北、规划路以西,总用地面积286.30亩(190863.06m2),总建筑面积约67.4万m2。
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内容分安置区和开发区,安置区占地208.6亩,建设住宅楼22栋,建筑面积其中48.7万m2:其中地上面积38.8万㎡,建设套数3305户;开发区域占地77.67亩:建设住宅10栋,建筑面积18.6万㎡,其中地上面积14.6万㎡,建设套数884套。
2、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实施单位: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邮政编码:453006
联 系 人:王辉 联系电话:15617160536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邮政编号:453000
联 系 人:陈 甜 电子邮箱:vicky8477@163.com
联系电话:0373-3670619 通讯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2号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1、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2、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3、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4、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5、开始环境现状调查同期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6、评价环境影响;7、公众参与调查;8、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
主要工作内容:1、工程污染因素分析;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污染防治措施分析;4、场址可行性分析等。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采取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特此公告!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