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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邯郸中亚、金星、龙泰基三起涉嫌非法集资案件集资参与人债权登记的公告
邯郸中亚轻质碳酸钙制造有限公司新乡办事处涉嫌集资诈骗案、新乡市金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新乡市龙泰基航空旅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按照处非工作流程,现由新乡市公安局红旗专案组负责对集资参与人进行债权登记。其登记内容将作为依法处置的重要依据,集资参与人应对其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登记数据的客观真实。现公告如下:
一、登记地点
集资参与人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新乡市金穗大道国际快捷酒店A座701、702、703房间进行如实登记。
联系电话:5815600
二、需携带的材料
1.集资合同(债权转让协议、还款计划书等)全部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则上,不允许委托登记,因特殊原因,确需代为登记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与集资有关的付款凭证(银行交易凭证、收据、POS机刷卡小票)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三、登记工作时间
2015年11月7日起至2016年1月4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下午14点30分—17点30分,节假日除外)。
四、登记范围
新乡市范围内在邯郸中亚轻质碳酸钙制造有限公司新乡办事处、新乡市金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乡市龙泰基航空旅游有限公司进行集资参与的群众。
特此公告
新乡市公安局红旗专案组
201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