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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经经开区党委、管委会决定,对东兴公司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3月4日开始,为期15天。
二、巡察任务
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区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法治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在资金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监管,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党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被巡察对象的反映,不受理个人利益诉求、涉法涉诉等非巡察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
三、反映问题方式
1、固定电话:0373—3686589。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早9:00至晚17:00;
2、接收短信手机:15637369985;
3、邮箱:xxjkqxcb@163.com;
4、区管委会、东兴公司、经八路办公楼门口设意见箱。
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特此公告。
经开区党委巡察办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