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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6年1-3月份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配明细公示

时间:2016-05-25 来源:



根据《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企业评比奖励办法》(新经开管[2015]20号)、《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鼓励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新经开管[2016]1号)文件精神,拟奖励恒星科技、兴阳机械、格林机械等5家企业共计41.2万元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一周内为异议期(即2016年5月26日至6月1日)。若有争议,需在异议期内向经济发展局提出书面意见,过期不再受理。



经济发展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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