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庆祝建党95周年暨表彰大会 脱贫攻坚暨全省产业集聚区观摩活动等重大专项工作点评推进会的通知

时间:2016-06-27 来源:

关于召开庆祝建党95周年暨表彰大会

脱贫攻坚暨全省产业集聚区观摩活动等重大专项工作点评推进会的通知

 

各区属部门、垂直部门、行政村、学校、企业: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综合推进经开区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同时进一步改进作风、精简会议,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增加工作协调性。经区党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召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庆祝建党95周年暨表彰大会、脱贫攻坚暨全省产业集聚区观摩活动等重大专项工作点评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629日,下午1530召开庆祝建党95周年暨表彰大会;下午1630召开脱贫攻坚暨全省产业集聚区观摩活动等重大专项工作点评推进会。

二、会议地点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五楼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区领导班子成员,区属部门、垂直部门负责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各行政村“三委”班子负责人及各中小学校、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新联学院负责人,入区限额以上企业负责人及部分中小企业代表。

四、会议签到通知

1、办公室、督查室、纪委监察室、经发局和社会事业局负责会议签到工作;

2、办公室负责区领导班子成员,区属部门、垂直部门负责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会议通知工作;

3、人事劳动局负责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新联学院会议通知工作;

4、社会事业局负责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各中小学校负责同志会议通知工作;

5、限额以上企业由“双联双包”分包部门负责通知,工商联负责中小企业代表会议通知工作;

6、经发局负责受表彰单位和个人通知工作。

五、会议要求

1、各参会单位将与会人员名单于2016628日,上午1200前以电子版形式报督查室邮箱(JKQDCS@126.COM),不按时报送名单的单位视为未参加会议,按管委会关于会议纪律的惩戒规定处理。

2、参会人员要按照座位指示就坐,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秩序。

3、因故不能参会的人员务必于会前报送与会人员名单时书面请假,否则视为缺席会议。

4、与会人员务必提前20分钟签到入场,并严格遵守管委会关于会议纪律的规定。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2016627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