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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区农工委、社会事业局开展巡察的公告

时间:2016-08-05 来源: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经经开区党委、管委会决定,对区农工委、社会事业局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82日—92

二、巡察对象

区农工委、社会事业局全体干部职工。

三、巡察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和省委、市委、区委巡察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政治巡察这个中心,紧盯“六项纪律”,紧扣“三大问题”,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突出问题;

2.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等问题;

3.在救济、补助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4.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等问题;

5.侵占、私分公共资金,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

7.区党委、管委会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四、反映问题方式

1、受理问题和接收短信手机号码:15637369985,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早9:00至晚18:00;

2、邮箱:xxjkqdwxcb@163.com

3、区管委会门口西侧、社会事业局办公楼门前、经八路办公楼门前、14个村委会门前均设立意见箱。

4、在区社会事业局设立反映问题窗口。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党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被巡察对象的反映,不受理群众个人利益诉求、涉法涉诉等非巡察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欢迎党员、群众通过上述渠道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对非正常反映问题行为,将严格按照信访和治安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经开区党委巡察办

20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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