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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租房分配入住须知

时间:2017-05-15 来源:经开区建设局

我区纬四路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已具备入住条件,现开始接受社会申请,分配入住。公告如下:

一、房源位置:纬四路

二、户型及面积:

纬四路:33平方米(公寓),60平方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三、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每月租金:2.5元/平方米。

物业费:1元/平方米/月。

四、申请条件:区内无房人员或人均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人员。

五、申请流程:

一、向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3、房产证明;4、工作证明或村委开具的住房困难证明;5、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2、提供的材料经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租赁对象,在7日内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六、联系电话:3686158

经开区建设局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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