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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经经开区党委决定,区党委巡察组对区建设局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7月19日—8月20日。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两个责任”等情况进行巡察,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2.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5.对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以及在日常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6.区党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党委巡察组主要受理2014年以来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方式
1、固定电话:0373—3686589,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早9:00至晚18:00;
2、接收短信手机:15637369985;
3、邮箱:xxjkqdwxcz@163.com;
4、区管委会办公楼、经八路办公楼、火炬园、纬七路樊李棚户区、经三路北段、纬六路与经六路交叉口东、经十路与纬七路交叉口等7处设意见箱。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经开区党委巡察办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