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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7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配明细公示

时间:2017-12-19 来源:新乡经开区

根据《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鼓励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新经开管[2016]1号)文件精神,拟奖励新乡格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万元。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一周内为异议期(即2017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若有争议,需在异议期内向经济发展局提出书面意见,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73-3686130 联系人:王艳玲

附件:2017年经开区拟奖励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明细


经济发展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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