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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乡市锦鹭服装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件针织服装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18-06-12 来源:经开区安环局

新乡市锦鹭服装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新乡市锦鹭服装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件针织服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区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施、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

1、废气: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治理后通入楼顶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排放限值的要求 ;粘衬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UV光氧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1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的排放限值和去除率的要求。

2、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混合后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小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外排废水应满足小店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

3、噪声:厂界噪声应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的要求。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全部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五、项目建成后,需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如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八、按照评价内容本次只针对该项目一期工程(1000万件)进行批复,二期、三期建设前需再单独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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