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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办法》(新经开管〔2017〕29号)第四条关于经营贡献方面有关政策,现将2017年享受政策企业的奖励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5日至7月1日,共7天。
具体奖励名单及奖励资金公示如下:
1、新乡立白实业有限公司 200万元
2、豫北光洋转向器有限公司 200万元
3、新乡市护神特种织物有限公司 56万元
4、新乡市起重设备厂有限责任公司 52万元
5、河南信谊纸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49万元
6、新乡豫新车辆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21万元
7、河南科隆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9万元
8、新乡市新飞散热器有限公司 5万元
9、新乡市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修订) 4万元
10、新乡市龙浩实业有限公司 4万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联系方式:0373-3686130。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