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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北盛宝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江苏乾峰顺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王芹进行处理的通报

时间:2018-12-29 来源:

经开区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蒸汽锅炉二期项目钢结构安装工程“9·3”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批复》,作为该项目总承包单位江苏乾峰顺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和劳务分包单位河北盛宝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在电袋除尘器电除尘区阴极系统安装阴极线过程中,工人在楼梯平台上不慎坠落,造成一人死亡。江苏乾峰顺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芹在项目实施中,长期不在岗,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该起事故中应负重要责任。河北盛宝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在该起事故中应负重要责任。经研究现作如下处理:

2018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1日2年内,注册建造师王芹(注册编号:苏132111201874)禁止参与经开区相关工程。

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21日1年内,河北盛宝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禁止参与经开区相关工程。

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杜绝发生此类行为,共同维护好建筑行业形象,促进经开区建设领域健康发展。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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