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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表彰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时间:2019-03-20 来源:区安环局

2018年,在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排查治理隐患,深化专项整治,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新政〔2011〕6号)和《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新经开安委〔2019〕1号),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新乡市龙浩实业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被评为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为表彰先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根据《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新经开安委〔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排名,经研究,决定对被评为一等奖的新乡市龙浩实业有限公司奖励现金10000元,评为二等奖的新乡立白实业有限公司、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河南华瑞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各奖励现金7000元,评为三等奖的豫北光洋转向器有限公司、张兴庄中心小学、新乡市远航动力环控机械有限公司、新乡市新飞散热器有限公司、新乡鑫桂建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奖励现金5000元,并分别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

20193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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