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2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0-02-14 来源:区应急和生态管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373-3675017

通讯地址:新乡市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市鑫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新乡市鑫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塑料件和10万件滤芯项目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向阳路2号

河南好管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年产20万套塑料件和10万件滤芯项目

1、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小店污水厂(二期)进一步处理。

2、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

河南元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河南元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吹塑瓶项目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八路南段

河南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年产4000吨吹塑瓶项目

1、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小店污水厂(二期)进一步处理。

2、挤出和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