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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生态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1号

时间:2020-03-12 来源:区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

大沙河无名洗沙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雨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新乡市经开区榆东路北头东侧

我局于202024日依法对你单位洗沙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新经环查决字【202001号)。

因查封期限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依法决定解除对你单位生产设备的查封。

请你单位于202036,凭本决定书以及《查封(扣押)决定书》(新经环查决字【202001号)所载的设施、设备清单,解除查封。

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

2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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