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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环解查(扣)字【2020】02号
新乡经开区经八路川西能源后无名面筋加工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丁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
地址:新乡经开区经八路川西能源后
我局于2020年4月2日依法对你单位面筋卷生产线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新经环查决字【2020】02号)。
因对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依法决定解除对你单位面筋卷生产线的查封。
请你单位于2020年4月24日,凭本决定书以及《查封(扣押)决定书》(新经环查决字【2020】02号)所载的设施、设备清单,解除查封。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