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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环解查(扣)字【2020】03号
河南金城窗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东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MA47RMCB4R
地址:新乡市经开区经三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南角
我局于2020年4月7日依法对你单位门窗生产线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新经环查决字【2020】03号)。
因查封期限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依法决定解除对你单位华亚塑钢三位焊机、华亚塑钢四位焊机、凯岳塑钢四位焊机、光明塑钢四位焊机的查封。
请你单位于2020年5月8日,凭本决定书以及《查封(扣押)决定书》(新经环查决字【2020】03号)所载的设施、设备清单,解除查封。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