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公开 / 行政处罚

应急生态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3号

时间:2020-06-04 来源:区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

 新经环解查(扣)字【202003号

河南金城窗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东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MA47RMCB4R

地址:新乡市经开区经三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南角

我局于2020年4月7日依法对你单位门窗生产线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新经环查决字【2020】03号)。

因查封期限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依法决定解除对你单位华亚塑钢三位焊机、华亚塑钢四位焊机、凯岳塑钢四位焊机、光明塑钢四位焊机的查封。

请你单位于2020年5月8日,凭本决定书以及《查封(扣押)决定书》(新经环查决字【2020】03号)所载的设施、设备清单,解除查封。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

2020年5月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