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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开区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带动经济社会各领域高质量发展,根据《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质量奖管理办法》(新经开管〔2020〕29号)规定,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经开区主任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乡经开区区域内的优势企业或组织。
二、申报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止。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经开区管委会管辖区域内注册登记,合法经营3年以上,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
(二)自主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区内领先地位,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突出的社会贡献以及广泛的知名度、社会影响力。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应取得河南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A等以上等级认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重大质量投诉,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评选标准
经开区主任质量奖的评选标准主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
五、评选程序
(一)公告通知。由评审办发出申报“主任质量奖”通知,明确“主任质量奖”申报的范围、时限、条件和程序。
(二)组织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任质量奖申报表》,按照“主任质量奖”评审标准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提供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评审办。
(三)受理审查。评审办对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申报表及相关证实性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名单,提交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
(四)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包括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两个阶段,均按照规定由被委托第三方机构组建评审组,组织实施评审工作,形成评审报告,产生拟奖候选单位名单。
(五)评审办将评审组提交的拟奖候选单位名单提交评委会审议。评委会审议采用实名制,得票数超过三分之二的拟奖候选单位进入拟奖单位名单。
(六)评审办对拟奖单位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
(七)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奖单位,提请主任审签后,由区管委会发文公布,并向获奖单位颁发主任质量奖奖牌(奖杯)、证书和奖金。
六、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取消申报资格。
(二)各有关部门在配合或参与评审过程中,要严守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评审工作客观公正。
(三)《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任质量奖申报表》在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 (网址: http://jkq.xinxiang.gov.cn)上发布,申报单位可通过网址浏览下载。
(四)申报联系单位: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
经八路与纬五路红楼办公区4楼413办公室。
申报联系电话:0373-3686899 15836181888
申报联系邮箱:xxjkqscjgj@126.com
联 系 人:贾志勇
评审监督电话:0373-3675007
附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任质量奖申报书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