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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新经开管[2019]11号)、《新乡经开区党工委 新乡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新经开发[2018]15号)文件精神,拟奖励豫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华洋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共计896.792万元。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一周内为异议期(即2021年8月3日至8月9日)。若有争议,需在异议期内向经济发展和统计局提出书面意见,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73-3686130
联系人:申慧娟、康阳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