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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乡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新治市〔2021〕3号)通知要求,在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基础上,经研究,拟推荐李金凤同志为先进个人。根据评选程序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8月25日至31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电子邮件。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373-3686559。
电子邮箱:jkqfzbgs@163.com
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