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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第二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配明细公示

时间:2021-12-15 来源: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根据《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新经开管〔2019〕11号)、《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新乡经开区党工委 新乡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新经开发〔2018〕15号)部分政策延期执行的通知》(新经开办〔2021〕11号)文件精神,拟奖励豫新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新乡市润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共计250.83万元。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一周内为异议期(即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若有争议,需在异议期内向经济发展和统计局提出书面意见,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2021年第二批拟奖励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配明细

联系电话:0373-3686130

联系人:申慧娟、康阳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1年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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