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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适用信用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二批)的公示

时间:2021-12-16 来源: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所列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经开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切实助力企业发展、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进一步政务服务水平,经各部门梳理报送,形成了经开区适用信用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二批)》,现予以公示。

附件:经开区适用信用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二批)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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