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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经研究决定建立外资外贸企业首席服务员制度。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全面贯彻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策落实,坚持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效能,推动外资外贸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服务范围
重点外资、外贸企业实行分包服务全覆盖。
三、首席服务员条件
(一)商务局全体干部职工;
(二)熟悉各项政策,综合素质全面,精通本职业务,服务意识强;
(三) 服务时间为3年(2021年12月——2024年12月)。
四、首席服务员的工作职责
首席服务员应定期到外资、外贸企业定期实地办公,切实了解所服务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协调办理涉政事务。主要职责有:
(一)宣传惠企政策
推动工作落实积极宣讲国家、省、市近年来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全面提升惠企政策的知晓率,指导企业学好、用足、用活政策,让所服务外资、外贸企业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进一步增强所服务企业的获得感。
(二)立足本职,做好服务
及时了解所服务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协调的事项,做好涉政事务的代办与帮办,协调解决所服务企业(重点建设项目)金融、人力资源、公用服务、原材料等生产要素需求。按照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重点督办的原则予以协调解决。
(三)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加快创新引领、培育企业综合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的思路,查找行业企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深层次分析原因,对有关政策落实提出合理化建议,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的具体对策。
五、日常管理
各首席服务员定期开展理论学习和政策培训,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向主管副局汇报履职工作情况。
六、其他要求
各首席服务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得担任所服务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的任何职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所服务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的各类补助、津贴,享受有偿服务和特殊待遇,不得在所服务企业(重点建设项目)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商务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