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1
来源:区经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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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推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是项目扶持,对企业实施国家、省、市科技项目和产业化项目给予奖励;二是企业资质提升,对取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应资质的企业给予奖励;三是平台建设,对企业建设相应平台给予奖励;四是成果转移转化,对企业开展技术合同登记等给予奖励。
三、主要对象
在经开区依法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经开区纳税的驻区企业。
四、起始时间
《办法》自2019年9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