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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开区工程建设领域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专项提升方案

时间:2021-03-01 来源:区住建局

为推进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高工程建设领域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效率,优化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区供水、排水、供气、供暖、通信、供电、广播电视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经开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供水、排水、供气、供暖、通信、供电、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报装接入服务事项,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向相应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申请市政公用服务,相关行业领域的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服务事项由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归口管理和解释说明。本方案中报装服务流程和要求若与有关法律法规等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二、总体要求

(一)减少审批环节,优化流程标准。全面优化供水、排水、供气、供暖、通信、供电、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流程,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提前至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或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应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或工程建设许可阶段,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主动获取报建项目市政公用服务接入需求、设计方案、图档等相关信息,并为建设单位用户提供指导,主动告知项目相关报装接入流程和标准,做到提前介入和服务。经审查合格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已涵盖相应市政公用服务工程内容,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不得要求建设单位重复委托开展相应市政专业图纸设计工作。供水、排水、供气、供暖、通信、供电、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专业,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办理接入验收,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确保用户及时通水、通气、通信、通电、通广播电视。如需办理涉及市政基础设施类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等行政审批,可根据建设单位申请实行并联审批,针对简易低风险工业厂房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对于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应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可再次申请接入验收。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

(二)实行一窗、一网办理。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有关供水、排水、供气、供暖、通信、供电、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由原来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并入工程综合服务窗口进驻当地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制定综合服务窗口运行规则,整合业务咨询、帮办代办、投诉处理、费用缴纳、效能监管等功能,全面提升服务效率。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市政公用服务收费“一窗缴纳”。将全区供水、排水、供气、供暖、通信、供电、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全过程办理纳入经开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服务平台,实施网上办理,实现各环节办理行为和时限监察。

(三)严格落实接入工程有关规定。供水、供电、供气、排水与污水处理、通信、广播电视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在提供报装接入服务过程中不得违规增设或者变相增设报装业务办理环节、申请资料、前置条件;不得在工程建设、报装接入、验收开通、设施维护及转供等环节违规收取费用;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施工、设备采购等方面的指定服务。

(四)简易低风险工业厂房项目实行“三零”服务。针对简易低风险工业厂房项目实现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零跑腿、零接触、零付费”。简易低风险工业厂房项目是指具备合法土地手续,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建筑跨度不大于30米,结构简单、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新建普通仓库和工业厂房工程项目(涉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安全保护项目、涉及高能耗项目、涉及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要求的项目除外)。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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