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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基础设施项目等10个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已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7日,共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
责任单位:经开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3686700,12317
附件: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库统计表
新乡经开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