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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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区机构设置及相关工作分工,确定区财政局为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确定区市场监管分局为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行政执法主体,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要求,加强商事登记,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商事登记主体进行检查,强化广告监测,对经认定为非法集资的,及时依法查处相关非法集资广告。
特此公告。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