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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的决定

时间:2022-10-10 来源:新乡经开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区属部门、垂直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政府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决定对《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新经开法政办〔2021〕1号)所列政务服务证明事项清单进行修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证明事项清单



新乡经开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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