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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新乡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2022年度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级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将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0月17日—23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经济发展和统计局:0373-3686023
纪工委:0373-3686269
新乡经开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