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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企业:
依据《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新经开管〔2019〕1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新乡经开区技术合同登记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在我区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的企业,同时近一年内未发生发生重大环保、安全事故且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2.本次兑现范围为在2021年11月1日-2022年9月26日内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备案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企业填写《经开区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申请书》(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三、申报时间
材料提交于2022年11月30日截止,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申报要求
1.请按照相应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及时组织材料进行申报。
2.申报企业需签署申报承诺书,所有纸质材料要求A4纸打印一式一份。
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申报企业提交纸质材料之前提前联系。
联 系 人:康阳、李露露
联系电话:0373-3686023
地 址:新乡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501房间
新乡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