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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广大居民和企业职工:
近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规范佩戴口罩对减少新冠病毒感染极为重要。为进一步科学精准指导社会公众做好自我防护,现就规范佩戴口罩提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参与“全民戴”
进入冬季,天气寒冷干燥,易于病毒传播,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请在区内生活、工作、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务必在外出时严格佩戴口罩,并对身边未佩戴口罩人员进行及时提醒。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
二、公共场所“全程戴”
在进入车站、商超、酒店宾馆、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乘坐长途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在医院就诊、陪护,参加核酸检测,进入厢式电梯等封闭空间,请务必科学规范全程佩戴口罩,坚持“凡进必戴”,切实做到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三、时刻牢记“科学戴”
养成随身携带口罩、自觉佩戴口罩的好习惯,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佩戴口罩内外上下要分清,贴合盖住口鼻颌,调整压紧金属条,及时定期更换口罩,如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不可重复使用。同时根据出门时长等情况,备足口罩,不要在交谈讲话时习惯性取下口罩,不戴过期口罩。
四、党员干部“示范戴”
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佩戴口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群众养成自觉戴口罩的文明行为,及时劝导不戴口罩、纠正不规范佩戴口罩的行为,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
五、教育宣传“引导戴”
各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居民和企业职工佩戴口罩;辖区各机关、校园、企业,工地、宾馆、饭店等场所要在入口处设置提示,提醒佩戴口罩进入。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