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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时间:2023-01-04 来源: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为规范我区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对项目单位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退还前公示(具体见附表)。

依据新建建管〔2020〕10号文件要求,本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4日起至2023年1月11日止。

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被拖欠人员请在公示期内,持有关资料和凭证向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进行举报投诉(电话:0373-3686195),如经核实拖欠农民工工资,我局将督促相关建筑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暂停退还手续直至妥善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公示期满若未收到举报投诉,将按照相关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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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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