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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2023年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时间:2023-02-09 来源: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保障全区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增加收入,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区组织人社局拟开发新一批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脱贫家庭劳动力和监测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设置及岗位要求

此次招聘保洁员4名,要求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以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外出就业困难的农村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对待工作认真负责者优先,该岗位工作地点在新乡市社会福利院院内,岗位实行每工作日八小时工作制,月薪按照地区最低月薪标准执行,随政策调整适时调整。

二、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的标准

公益性岗位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月薪2000元,并缴纳工伤保险。

三、申报流程

1、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本人填写申请书进行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脱贫户、监测户村级证明、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2、行政村收集申请人材料,于2月16日前初审后将推荐名单送交纬七路街道办事处进行复审。

3、纬七路街道办事处完成人员名单复审公示后交至区组织人社局,组织人社局进行材料终审并开展招聘工作(考核是否能胜任相应工作)。

4、在区官方网站对招聘结果进行公示。

5、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按时上岗。



新乡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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