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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新政文〔2021〕4号)、《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22号)和《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
2.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装订,申报材料纸质版要求一式三份,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非扫描版)以“单位+平台名称”命名发送工作邮箱。
2.申报材料采取规定时间集中受理,未按照制定时间要求上报的不予受理。
3.各申报单位对所申报平台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报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新乡市经开区经纬路与永兴路交叉口智能制造产业园501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阳
联系电话:0373-3686023
工作邮箱:jjyxb2006@163.com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