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首页 / 党政公开 /通知公告
一、适用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
3.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
4.缴纳社会保险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者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三、补贴标准
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保险费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
四、享受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申报地点
在我区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可到新乡经开区组织人社局(新乡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6楼604室)提交申请材料。
咨询电话:3686203
新乡经开区组织人社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