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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高质量推进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12 来源:组织人社局

为加快新乡经开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推动广大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结合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0.42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新增技能人才0.25万人、高技能人才0.1万人(任务分工见附件1),我区技能人才数量不断增加,人才规模不断扩大,劳动力素质明显提升,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明显。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技能培训

1.强力推动企业职工全员培训评价。把推进企业自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作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的重要抓手,以支柱产业为工作中心,对接我区高端纺织产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供需台账,紧抓龙头企业,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的校企合作,大规模开展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加快培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年培训人次0.25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0.15万人次、高技能人才0.08万人次。(责任单位: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深入开展我区特色人力资源品牌培训,持续推进“一县一品牌”建设,重点打造我区“经开高端纺织”人力资源品牌建设,依托我区高端纺织企业,培育一批高端技能人才,能够带动我区劳动力就业增收。实施职业培训全覆盖,鼓励企业职工通过培训取得相应技能证书。实施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支持职业院校实习实训设备升级和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施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育人模式。同时积极申报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基地项目,以品牌带动区内企业经济发展,从而增强企业对培训评价的积极性。年完成培训0.15万人次,高技能人才0.02万人次。开展分类定向培训。(责任单位: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建设局、经济和发展局、商务局、综合治理和社会事务临时办公室)

(二)突出职业院校技能培训

突出院校技能人才培训培养主阵地作用。积极与区内院校对接,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促进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用人需求紧密结合,实行高校全面培训,紧密结合区内两所高校,围绕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展开技能提升培训,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进行不同形式的培训,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加强高校毕业生自身能力的同时也能够有效改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鼓励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带动各类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开展分类定向培训,实施职业教育培训全覆盖,鼓励技工院校学生通过培训取得相应技能证书。实施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支持职业院校实习实训设备升级和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施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育人模式。年完成培训0.1万人次,高技能人才0.01万人次。(责任单位: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应急和生态管理局、综合治理和社会事务临时办公室)

(三)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

统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布局和专业设置,优先支持我区主导产业类培训机构发展,精准对接产业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建立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需求清单,发挥高端纺织业在行业内的先进性和规范性,对资深员工进行拔高培训,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持续开展技师培训项目,完成新增技师105人。(责任单位: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财政局、经济发展和统计局、综合治理和社会事务临时办公室)

(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统筹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高质量举办第二届全区职业技能大赛,积极备战第二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和第二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年开展不少于5个职业(工种)竞赛,举办1场以上赛事活动,实现30名以上选手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加强竞赛成果转化。年完成以赛带训100人次,新增技能人才3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0人。(责任单位: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和统计局、综合治理和社会事务临时办公室)

三、强化监督管理,紧抓培训质量

(一)开展技能培训评价质量提升行动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按月分析培训评价质量结构;突出我区主导产业,以我区龙头企业为标杆,鼓励其他企业像龙头企业的标准化培训模式借鉴学习,形成自己的培训模式。突出高端纺织业主攻方向。优化培训评价专业建设,加快实现区内主导产业培训评价职业(工种)全覆盖。纳入目录管理的制造业企业培训中心,必须具备与培训相一致的师资(具备相应数量的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场地、设施等基本条件。(责任单位:经开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全过程监管

严格落实开班申请、过程监管、结业考核、结果公示、资金申领全过程要求(见附件3),所有政府补贴类信息须录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2023年1月1日前相关延续信息继续录入原系统)或“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实现“补贴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零补贴”。进一步压减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类培训取证规模,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和合格证书总量不超过取证总数的10%。合格证书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有明确学时规定的除外)。无法律或省级以上文件规定的,不得随意指定定点机构。

1.严格开班审批。压实培训机构审核把关第一责任人责任,开班前进行问卷调查,严格比对人员信息,杜绝无相应培训意愿、无就业意愿、无就业能力人员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并将培训人员、师资等信息录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开班人数以实到培训人数为准,培训人数以实地检查在位平均人数为准。通过录像、远程视频等手段可有效监管的,可不再实地抽查检查。企业职工须参加与本人岗位相同或相近的职业(工种)培训,转岗职工参加培训的职业(工种)与原岗位职业(工种)不隶属于同一职业分类。培训机构不得对除特殊职业教育、普通高校外的毕业年度在校生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除外)。职业技能培训师生比、工位与培训学员比保持在1∶20以内,每个专业每个班级不少于2名教师,每班人数不超过80人,每课时不低于40分钟,实操培训不少于总课时的60%。同一培训机构对同一企业同一职业(工种)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不超过200人,具备开展学制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年内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总量不超过1000人,其他机构年内不超过400人。(责任单位: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加强过程监管。培训期间,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至少进行一次实地检查或随机抽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补贴培训须通过人脸识别签到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记录,接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主管单位通过远程实时巡查、视频回放、查看人脸识别签到记录等方式监管;理论教学全程录像,实操培训每学时连续录像不低于15分钟,对同一班次录像无法显示全体参训人员达3次及以上的取消补贴资格;培训视频留存3年;对培训期间确有特殊原因未按时参加培训的,可在结业考核前通过补课等方式完成规定课程(须全程录像),计入培训到课率;培训结束后开展培训满意度调查,低于85%的暂停结业考核,重新组织培训或取消当班补贴资格,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整改。纳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培训机构培训专业依法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即可承担相应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可将不超过总课时40%的理论学习部分,依托目录清单内的互联网平台进行培训;上一个培训项目未考核或考核结束不足一个月的,相关人员不得再次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对“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存在快进播放、多窗口学习、连续5分钟内无弹窗管控、无法进行人脸活体比对、专业课程学习不按内容先后顺序设置管理、每课时无随机保留影像照片等情形之一的,培训结果不予认可。(责任单位: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严格结业考核。对能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必须组织培训学员参加鉴定评价或考核,直接组织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不予补贴。同一区域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考核评价人员较少时可统筹集中进行。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全过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存在问题的依法依纪依规处理,问题突出的纳入“黑名单”,动态退出。(责任单位: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及时安全拨付资金。申领补贴落实两人以上经办审查签字,加强内部监督;审查结果在官方网站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月向财政部门汇总推送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等信息,由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责任单位: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三)加大电子职业培训券应用管理

对有培训意愿、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全面加强线上、线下培训应用和全过程闭环管理,落实“实名制、不得转让、以证换券、无证无价”要求,以职业培训券应用提高培训吸引力。(责任单位: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强化顶层谋划、统筹指导。区属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制定本区域、本行业系统配套政策措施并推行落实。同时各行业部门要与上级部门对接,完成行业部门既定目标。(责任单位:新乡经开区管委会、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资金监管

要通过就业补助资金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提取、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部门培训资金、地方人才经费以及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经费支持,做到应保尽保。提高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培训、评价补贴比例,年内不低于资金总额的15%。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等支持。强化审计、检查和问题整改,收缴违规拨付资金,并依纪依法依规处理。对挪用、占用、截留、以虚假培训套取、骗取资金以及违反政策规定、超逾权限搞政策变通造成资金使用不合规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突出正向激励,保护具体执行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三)加大宣传力度

联合新闻媒体,依托政府网站,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公众号、直播间等渠道加强技能经开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良好氛围。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大《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宣传力度,大力选树优秀技能人才典型,树立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鲜明导向,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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