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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乡经开区2023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费补助实施方案》,现将申请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事实不符,可致电新乡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373-3686203)。
附件:新乡经开区2023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表
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