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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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检验机构:
为保证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在具备资质条件的检验机构中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项目服务采购共计240批。
2.预算控制价:人民币24万元以下。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次询价原则上以价格最低报价检验机构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采购人现场摇号确定成交服务商。
三、服务商报价须知
1.针对项目附件所列品种和检测项目分别报价。
2.不同品种的相同检验项目在任务项目报价表中保持一致。
3.报价需含所提供服务、采样、购样、运费、保险、检验、数据处理、售后、税和交付后约定服务期内免费服务等工作发生的一切费用。
4.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各单位报价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报价无效。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动。
5.报价中有串标行为的,或价格可能影响检验质量的,我局将不再委托检验任务。
四、资料报送要求
(一)提交材料:投标服务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可邮寄送达,服务商应提供书面材料(需密封,且在信封表面标明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投标服务商应具备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检测范围涵盖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任务中相应的食品品种和监督抽检项目。
5、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用状况等情况的其他资料。
(二)询价文件送达地点: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新乡市经开区经纬路中段智能制造产业园7楼716室)
(三)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新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二)时间:2024年4月8日9时30分
六、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二)地 址:新乡市经开区经纬路中段智能制造产业园7楼
(三)联 系 人:张 令
(四)电 话:0373-7893368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