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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开区首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场错时向社会开放共享

时间:2024-08-05 来源: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进一步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管理理念,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辖区营商环境,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问题,充分挖掘社会停车资源,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协调企事业单位,通过增加供给、匹配需求,让群众的停车需求尽量得到满足,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共享范围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乡经开投资集团、行政服务中心、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部停车泊位(详见附件)

二、开放共享时间

(一)工作日实行夜间开放的时间:夏秋季(5月至10月)19:00至次日7:00、冬春季(11月至次年4月)18:30至次日7:00。

(二)周六日及节假日:全天开放,并在节后第一个工作上午7:00前驶离。

(三)限制进出时间:晚上22:00至次日6:00时段内不予存取车辆;如紧急特殊情况,有关单位可视实际情况予以配合帮助。

(四)特殊情况:如遇重大活动、工程维修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停车泊位向社会开放的,开放单位应提前一天在入口处张贴通知,并设置禁止进入标识牌,再次开放时间由开放单位公开告知。

三、注意事项

共享泊位使用者应当:(1)保持车身整洁,在规定区域内文明停车、安全停车、规范停车。(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严禁乱扔垃圾杂物。(3)若损坏停车场地设备、设施,须照价赔偿。(4)对拒绝驶离、存在恶意破坏扰乱办公秩序甚至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并列入错时停车黑名单。

附件: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部停车资源错时向社会开放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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