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9 09:32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背景依据是什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少跑腿、零跑腿,规范我区绿地移植管理工作,根据《新乡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任务目标是什么
经开区辖区内入驻项目(企业)开大门、临时占用绿地移植和处置等管理工作。
三、审批流程是什么
入驻项目(企业)确需移植、砍伐树木及绿地的,由项目服务单位(网格化单位)赴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占用绿地相关手续。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1日内办理完成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的行政许可和现场定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则上移植工作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实施时间是什么
从2024年9月18日起开始实施。
相关文件:《新乡经开区绿地移植管理办法(暂行)》